來源:財務勞資部 發布時間:2016 年 03 月 19 日 瀏覽次數:1115
第一部分 湖北省總工會【2015】2號文件
湖北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加強
基層公司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意見
(2015年2月9日)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全國總工會《關于貫徹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的實施辦法》(總工發【2012】80號)《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總工發【2013】51號)等文件精神,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全國總工會于2014年7月和12月先后下發了《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號)以及《關于<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工財發【2014】69號),明確了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收入范圍、工會經費支出范圍以及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的相關規定,在對一些具體問題進行補充說明時,要求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標準。根據全總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具體實施意見。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團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面,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 工會經費收入范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和標準
(一)經費支出范圍
1、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 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秋游等集體活動。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和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2、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團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3、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4、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構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構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構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5、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6、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
7、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二)有關經費支出的標準
1、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其“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關于“少量”標準,全年每人總額不超過1000元,不能發放現金和購物卡。
2、基層工會組織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的慰問。在會員過生日的當月,可以向會員送價值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問品。
3、基層工會組織可用會費統一組織會員觀看電影,全年每人總額不超過150元。 當會費不足時,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
4、基層工會組織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春秋游等集體活動,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并做到當日往返。確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過40元。當會費不足時,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
5、基層工會開展各類文體活動,確需安排用餐的,對參與活動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過40元。
6、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文體活動、技能競賽以及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應以精神獎勵為主,可適當給予少量的物資獎勵。評出的獲獎者不得超過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一,每人獎品不超過500元。凡主辦單位已給予獎勵的,派出單位不再重復獎勵。
7、基層工會參加縣級以上地方和產業工會、企業集團公司工會組織的體育比賽,確需為參賽者購買比賽所需運動用品的,每人不超過500元。
四、嚴格控制基層工會經費開支的相關規定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大吃大喝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將單位工會經費全部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必須確保開展職工活動和工會正常業務工作等經費開支。
9、不準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或借活動之機發放紀念品。
10、不準用工會經費超標準改造辦公用房及豪華裝修。
(三)嚴格執行各項經費開支的審批程序
1、各地各單位在確保各項收入來源合法的基礎上,應結合實際,按照量入為出、勤儉辦事的原則,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具體的工會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禁超范圍超標準開支工會經費。
2、發放慰問品、獎品或獎金時,審批手續要齊全,并附各項制度辦法或評選獎勵辦法,領取人必須簽收。舉辦活動要有具體實施方案、通知以及明細經費預算,并附上參與人員名單。購物發票要寫明具體品名、數量、單價及購物清單。工作餐要附用餐人員名單、用餐發票和明細清單。
3、縣以上各級工會應加強對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嚴格把關,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各類評選表彰資格,并按規定進行嚴厲查處和責任追究。
第二部分 工會財務制度講解
提示:
一、要打破和改變慣例思維。要在當前新形勢、新常態和新要求下來理解文件精神和執行文件標準。
二、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應主要堅持以下原則
即:服務職工、增收節支、合法合規。
工會經費管理使用的總要求: 收入合規、結構合理、支出真實、嚴格標準 、手續完備
收入合規:
是指各級工會,特別是有下屬工會或享有經費分成的工會組織,不得將屬于全體職工的經費以補助的形式,從本級帳戶轉移到機關工會帳戶,用于只占總職工人數的少部分的機關職工開展活動及發獎勵、補助和福利。
1、會員繳納的工資的5‰的會費。
2、從上解的全額工會經費中返撥的50%的基層工會經費。
3、上級工會給予的補助。(只能用于工會業務活動)
4、行政給予的補助。(只能用于工會業務活動)
5、其它收入。
注意事項:不能將本級經費和以行政補助工會經費不足為由,借以工會帳戶為職工濫發津貼補貼、各種獎勵和福利。
結構合理:
就是指所屬經費不能只集中于下列支出項目中的某一項和大部分用來發課酬、評審、獎勵、補助和福利,而是要保證各項活動均要按照合理的比例安排活動計劃和經費預算。
各基層工會的全部經費收入主要用于:八大類支出。
1、職工活動支出(職工教育、文體活動、宣傳活動、其他活動);
2、維權支出(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保護、法律援助、困難職工幫扶、送溫暖、其它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培訓費、會議費、外事費、專項業務費、其他業務費);
4、行政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其他行政支出);
5、資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其他資本性支出)
6、補助下級支出(回撥、專項、超收、幫扶、送溫暖、救災、其他補助)
7、事業支出
8、其他支出
支出真實:
一 各項經費支出一定要真實。不得虛列項目套現、虛報假賬、私費公報、支少報多、支東報西等。
二 發票要真實。
嚴格標準:
一、要把握好沒有明確的相關標準。如課酬、評審、獎勵、補助、福利等。
二、執行好有明確標準的文件規定。如出差按級別乘座不同等次的交通工具,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等標準。
三、要貫徹落實勤儉節約、反對浪費及“四風”要求。如:不擺水果、會議培訓不照合影、壓縮控制“三公”經費等。
手續完備:
就是各類支出要按照國家或上級的財經制度和單位的財務管理規定,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一支筆”審批規定,履行年初預算、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活動經辦人、驗收證明人、財務審核、按分工和權限報送領導審批等手續。
第三部分 講解答疑
一、基層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有那些?
答:1、工會會員個人繳納的會費。
繳納標準:個人基本工資的千分之五。
2、單位計提的工會經費。
計提標準:按單位全體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并全額上解。其中:50%由省總工會返撥至基層工會,50%由上級工會按規定比例逐級分成。
3、單位行政對工會補助。
根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保障需求預算,當工會經費收入不足時,單位行政可依照相關規定,對工會給予經費補助。
4、上級工會給予的補助
基層工會組織開展某項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有較大資金缺口時,可向上級工會申請專項補助。
二、當工會經費不足時,是否可以用行政補助工會的經費為會員或 職工購買、發放福利或節日慰問品?
答:不能。因為紀檢、財政及審計等監管部門明確要求,機關行政事業單位不得將資金轉撥到工會或直屬單位賬戶,為所屬人員發放獎勵和物資。
三、1000元以內的節日慰問品在不同的法定節日中如何分配?
答:由基層工會在上限標準內自行確定。即:可選擇一個法定節日發放,也可在幾個法定節日里分別按不同的標準發放。
四、離退休人員是否應該享受相同的職工福利標準?
答:根據《工會法》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個人不繳會費,其全體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也不列入所在單位計提工會經費基數。但保留會籍。所以,基層工會可以在上限標準以內向離退休人員發放和在職職工或會員相同的福利。
符合發放節日慰問品的對象范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勞務派遣工、長期借調人員及與單位有勞務工資關系的其他人員。
五、基層工會組織春游秋游活動是否可以購買景區門票?會費不足時是否可以用行政補助工會的經費列支?
答:可以購買與春游或秋游活動相關的季節性景區門票。如:春游到郊外看油菜花,或到植物園等。
另外,還可以列支工作餐費和租車費等,如會費不足用行政補助工會的經費彌補。因為春游秋游活動是基層工會組織的職工活動,而不是職工福利。
六、基層工會的經費收入無法保障會員和職工福利的上限標準怎么辦?
答:1、積極爭取行政對工會的支持。行政補助開展活動,工會經費全部用來福利支出。
2、盡可能擴大計提工會經費基數,足額計提工會經費。計提的工會經費越多,上級返撥的工會經費也就越多。工資總額由行政財務提供,其工資總額的統計范圍為上年度單位給職工發放的全部收入,包括單位為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增收節支。盡力控制壓縮“三公”經費等行政支出,調減職工活動預算。
七、關于組織職工文體活動的相關經費支出如何把握?
答:1、購買比賽服裝必須是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才可以購買,標準為每人不超過500元。
2、基層工會組織的文體比賽活動不能購買服裝,對獲獎人員也不能發獎金。但可以為比賽活動及興趣小組的日常活動和訓練購買消耗性的體育用品、租賃活動場地。
3、基層工會每年可組織一次單項或綜合性的比賽評獎,獲獎人數不得超過參加人員的三分之一、可以給獲獎人員發放每人不超過50元的小獎品。其他活動可參照文體活動執行。如:攝影書畫、讀書演講等。基層工會組織的活動一般不外請裁判、評委、教練等。組織的活動,確需安排工作餐的,可為參加人員按每人不超過40元的標準安排工作餐,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統一提供時,可按標準發放給個人購買。
4、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文體活動、技能競賽以及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可適當給予少量的物質獎勵。評出的獲獎者不得超過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一,每人獎品(或獎金)不超過500元。凡主辦單位已給予獎勵的,派出單位不再重復獎勵。
5、基層工會參加縣級以上地方和產業工會、企業集團公司工會組織的體育比賽,確需為參賽者購買比賽所需運動用品的,每人不超過500元。
重點內容解讀:職工“業余文藝活動”和“節日聯歡”
業余文藝活動是沒有時間限定的,而節日聯歡是只有在節日里開展的文藝活動。這兩項都僅僅是活動,不能以此發物品或補助,但可以在活動中設置一些互動、答題、競猜環節的小獎品。
八、關于對職工本人及家人生育、因病住院、婚喪嫁娶的看望或慰問;家庭發生困難需給予救助時該如何處理?
答: 1、只有在職工本人生育、因病住院時,基層工會可給予看望或 慰問,標準每人次不超過500元。職工本人當年多次住院的,基層工會在當年看望慰問次數不超過2次。(避免多頭慰問)
2、職工本人或家人有婚喪嫁娶時,基層工會一般不予看望慰問。職工本人去世,工會可以購買花圈吊唁,如是因發生重大意外而去世的,可以給予適當慰問。
3、職工家庭因各種情況發生困難時,基層工會應當區分不同情況,給予相應的救助,如:大病救助、金秋助學等,救助的標準和辦理程序按困難幫扶的相關規定執行。一般每人次為1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九、六一兒童節能否對有14歲下兒童的職工家庭開展慰問活動?
答:不能。只能對困難職工或單親女職工家庭進行六一節慰問。標準自行確定,建議在300元以內。
十、平均每人150元的電影券是否可以一次性發放?
答:不能。組織職工看電影即屬于職工福利范疇,也屬于職工活動性質,一般應由工會組織職工集體看電影,對因特殊情況無法統一組織或少數職工因值班等原因無法參加集體活動時,可以按次發放券。
十一、是否可以給職工購買旅游年卡來替代春秋游活動?
答:不能。春秋游屬職工活動,應集體組織。如因單位性質或其他原因,無法一次性組織的,可分兩批進行,但活動前必須制定好活動方案,且參加活動的人員不得重復。
十二、慰問與困難救助或補助有何不同?
答:慰問是在某一特定情況下,工會組織表達對職工的一種關愛(如:職工住院的慰問),所以慰問金標準不能太高。
困難救助是指職工因病或其他各種原因致使家庭經濟和生活發生困難時給予的補助。工會可以根據其實際困難程度,按個人申請,提供相關資料,工會審核屬實后,按有關手續和程序給予困難救助或者補助。困難救助標準應該高于慰問標準,一般為1000元至3000元。
重點內容解讀: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
幫扶和送溫暖對象:必須是困難職工或職工個人或家庭遇到時間性、突發性困難。如本人或家庭成員上大學、突患重病、遭受天災人禍等。
幫扶項目:金秋助學、大病救助、日常生活幫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送溫暖。
注意事項:實名登記簽收,專款專用。
困難救助范圍:
單位職工(農民工)生活特別困難或家庭遭遇意外災害,致使生活難以為繼,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困難救助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而未及時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原則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內),但由于下崗失業、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災難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3、因遭受各類災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4、因企業生產經營發生困難(破產、停產、半停產)而拖欠工資,造成生活特殊困難的;
5、患重大疾病未能進入基本醫療保險,或雖已進入基本醫療保險,但因支付自負醫療費用致使生活發生嚴重困難的;
6、因生活特殊困難造成子女失學、輟學的;
7、經認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難的。
十三、湖北的職工福利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答: 1、按照經費支出應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以基層工會的經費收入為主要依據。
2、湖北的經濟發展水平。
3、綜合各地市和各行業的實際情況。
4、突出工會工作的主要任務。
5、參考兄弟省市標準。(高于全國經濟排名2道線)
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
獎勵標準:每人不超過500元。
注意事項:
1、評選表彰活動一般應是在年終總結中評選表彰的年度工作優秀或積極分子。
2、表彰對象一般應是普通工會干部或工會工作者。盡力避諱表彰對象全是單位或工會領導。
3、要有評選方案和評選表彰通報文件。
4、發放獎勵應以打卡為主。
十四、關于外請人員的勞務、評審、裁判、講課、文體教練或老師的相關費用怎樣處理?
答:一般只有縣級以上工會或大型企業工會組織的活動可以列支以上費用。基層工會因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文體比賽活動需請教練和輔導老師的,可以按每人每天不高于200元的標準支付勞務費。并按規定辦理簽收手續。
重點內容解讀:教育酬金
教育酬金是指:教育活動所請老師的課酬勞務費。
課酬標準:參照《培訓費管理辦法》中的標準
1、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2、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3、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
4、其他人員講課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注意事項:
1、上述標準是國家標準,各級工會組織的不同等次的培訓應適當低于國家標準。
2、課酬費要事先編入活動預算。
3、要辦理課酬簽收手續,并需本人簽名。課酬費簽收表上最好要填寫課酬領取人的單位和聯系電話,以備審計核實。
4、課酬費最好通過銀行打卡方式支付。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以現金方式支付。
十五、發放節日慰問品是否可以以提貨券的形式發放?
答:一般情況下不可以。如果職工人數較多,購買點較近,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在不違反紀委規定的基礎上,基層工會可以先統一購買,后向職工發放與節日相符的規定物品的提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