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15 年 11 月 10 日 瀏覽次數:1465
保衛(wèi)處(丹江口公安分局)為更好地服務集團公司職工,準備在集團公司內部為在職職工辦理電動車牌照業(yè)務,在我單位辦理的時間初步定于下周(具體時間確定后另行通知)。請需要辦理電瓶車上牌的職工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2、購買憑證(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合格證(原件),兩項有一項不能提供,可提供有銷售商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
3、電動車是裸車無加裝裝置(下周辦理時需現場拍照)。
2015年11月10日